港口是重要的交通基礎設施,航運業發展與國民經濟息息相關。近年來,我國積極持續推進港口資源整合,其目的是為了消除港口間的同質化競爭,提高港口物流的專業化服務能力。浙江省率先揭開了港口資源整合的帷幕,隨后其他省份陸續開啟了港口資源整合進程,其中既有臨海省份對沿海港口的重組,也有內陸城市對內河港口的整合。整合過程中取得了諸多成效,但也出現一些新的問題。鑒于此,需要建立健全航運經營領域的法律法規,規范航運市場的商事行為,大型港口集團內部也要建立相應監督管理機制,保障航運企業合規穩健發展。
實施港口資源整合乃大勢所趨
近年來,以浙江省為先導,多個省份陸續進行了大規模的港口資源整合,其目的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區域內各大港口之間的激烈競爭特別是同質化競爭,提升港口資源利用率,增強港口投資建設的科學性,推動航運業高質量發展。
長三角港口群是我國沿海港口分布最密集、集裝箱吞吐量最大的港口群,其港口群優化整合的主要措施包括優化港口基礎設施與運輸網絡布局、推動多式聯運和江海聯運的發展。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的最新數據顯示,2021年,寧波舟山港完成貨物吞吐量12.24億噸,同比增長4.4%,連續13年位居全球第一,為長三角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環渤海港口群承擔著我國主要大宗散貨的運輸任務,裝卸、搬運、儲存等傳統業務在港口業務中占較大比重,其資源整合的主要內容是遼寧、津冀和山東三大港口群內部的優化整合,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推動港鐵聯運發展和電子口岸建設等。
東南沿海港口群地處長三角港口群與珠三角港口群之間,其整合策略是加強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港口物流服務體系,保障海峽兩岸的經貿交流。
珠三角區域依托獨特的地理優勢,在我國國際經貿發展中占據重要地位。當前,粵港澳大灣區是珠三角港口優化整合的重點區域,增強穗、深港口的國際航運能力,促進穗、深、港、澳的合作是該區域港口優化整合的主要目標。
西南沿海區域港口的腹地雖多集中在經濟欠發達地區,但背靠腹地深廣,資源富集,特色鮮明,發展潛力巨大。目前,西南沿海港口群優化整合的重點主要圍繞北部灣港口的建設展開,通過港口資源整合,增強與周邊港口群以及內陸腹地的聯系,促進共建“一帶一路”向縱深推進。
防范港口資源整合帶來的負面效應
“一省一港”態勢逐漸形成,但市場競爭有所弱化。隨著港口一體化進程持續推進,“一省一港”態勢逐漸形成,出現一批超大型港口集團。港口行業本身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原本松散獨立的港口企業尚不會對船東和貨主產生太大影響,但隨著港口資源整合形成超大型港口集團,在弱化原有市場競爭生態的同時,企業的壟斷態勢也逐漸凸顯。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交通運輸部,對我國一些主要港口進行了反壟斷調查,查處了部分不合規經營行為;2017年7月兩部發布了《港口收費計費辦法》,放開了競爭服務性收費,降低了收費標準,減少了收費項目。但2019年,仍有海南洋浦益明港口服務有限公司、海南忠富船舶服務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違反該項規定,將圍油欄使用費拆分為圍油欄使用費和圍油欄布防服務費兩項,變相超標準收費,由此也受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交通運輸部的處罰。港口集團憑借規模優勢可向船東和貨主拋出任意尺度的港口費率表,這些行為限制和排除了相關市場競爭,影響了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省際物流協調能力增強,但企業獨立性受到削弱。港口資源整合的目的在于統籌岸線、基礎設施、人力等各類資源優化配置,推動區域港口間錯位和協調發展,進而化解過剩產能,提升港口服務供給效率,更好地服務地區經濟發展。區域內各大港口企業整合形成的大型港口集團,由于布局合理、優勢互補,提升了沿海各省份范圍內的物流協調管理水平。但在這樣的管理模式下,原港口企業的經營獨立性就有了不同程度的削弱。港口集團對其管轄范圍內的港口企業實行統一的管理標準,但由于集團規模過于龐大,結構冗雜,難以做到精細化管理。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曾指出部分港務公司在規范運作方面存在問題;有的港口企業為達到集團所制定的統一標準,經常需要進行一些不必要的服務,如對非疫情區域內的船舶進行全面消毒等,這無疑增加了航運企業的運營成本。在當前全球集裝箱供給失衡和航運堵塞的背景下,港口集團運營成本的攀升極易引起碼頭企業坐地漲價、要求船運企業追加服務費等一系列負面問題的發生。
近年來大部分企業獲利豐厚,但對新的增長點開發不夠。由航運界網發布的《2020年度中國港航船舶上市企業盈利能力榜單》可知,2020年我國港航企業業績整體大幅度增長,其實現盈利的關鍵在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導致集裝箱供需失衡,進而海運費價格暴漲。但從總體來看,我國當前的港口物流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交通運輸部數據顯示,自2013年開始,我國沿海建設投資額和新增各類泊位數量整體都呈逐年下降趨勢,港航企業大多依托傳統的物流模式開展業務,利潤增長點匱乏。港口資源整合消除了港口企業的大部分過剩產能,削弱了港口企業間同質化競爭,但其根本發展模式尚未取得突破性變化。在未來的發展中,港口企業需要積極配合落實港口資源整合的各項舉措,持續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以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注重企業利益與社會效益協同雙贏
完善航運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強化企業反壟斷意識。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壟斷調查主要集中在企業本身的部分經營行為上,而非是對于港口資源整合的全盤否定。近年來國家查處了部分企業的變相收費行為,是因為這些行為超出了正常經營的范疇。因此,應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約束港口企業行為的法律法規,通過推進立法體系的完善來規范航運市場的商事行為,依法處理破壞市場競爭的相關行為;此外,航運企業也要具備相應反壟斷意識,認真研究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參加有關部門牽頭舉辦的政策宣講會,強化法務部門在經營中的作用,讓企業合規、穩健發展。
建立監督管理體系,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大型港口集團的形成使得原有的港航企業獨立性缺失,其各種強制性標準也使得航運企業的運營成本不斷攀升,這迫使各大港口不得不通過提升費率來彌補不斷增加的成本,進而形成惡性循環。針對此類現象,大型港口集團內部需要設立系統、有序、規范的監督管理體系,不僅要設立上下級之間的縱向監督機制,規避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現象的發生,更要加強以職能部門為核心的專業監督,從專業層面實施更有效的監管,讓規則發揮作用,減少港航企業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應對反壟斷風險。壟斷通常發生于企業規模擴張時,這時股東利益與社會利益發生偏離,如果企業的經營者能夠保證股東利益與社會利益在企業的成長過程中保持高度一致,就可以有效應對反壟斷風險。因此在港口資源整合后,超大型港口集團在經營時需要將社會責任放在首位,從社會利益的角度出發,調整自己的經營決策,既能保證自身的發展,也要如約履行社會責任,做到企業利益和社會效益的協同和雙贏。同時大型港口集團還可利用其規模優勢,加快國際化步伐,將港口物流服務推向更廣闊的海外市場。通過提高自身的國際化水平,進而緩解在國內的反壟斷壓力。
延伸航運產業鏈,打造聯合型物流中心。目前我國整合后的港口已經由目的港向樞紐港轉型,從碼頭的效率和成本發生的巨大變化看,這種樞紐港已不再是貨物吞吐規模意義上的港口,而是大范圍物流協調管理意義上的港口,因此必須具備核心競爭力,否則就無法最大化發揮其規模效用。因此航運企業的發展必須注重發展模式創新,圍繞航運企業向上、下游產業鏈滲透,與上游的碼頭企業、船舶代理和下游的貿易商、貨運代理加強溝通交流、協同行動,提升整個航運產業鏈的運作效能。依托于港口資產、人員、品牌、管理等各個要素的深度融合所形成的大型港口集團,要聯合空運企業、陸運企業打造聯合型的物流中心,跳出傳統裝卸業務的局限,廣泛發展物流服務,集倉儲、運輸、配送、風險預警與控制于一體,打造低成本、高效能的綜合性新式物流服務平臺,加快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錯位發展、高效協同的世界級港口群。(作者:馮曉玲 泮寧)
(馮曉玲系大連海事大學教授,泮寧系該校研究生)
圖文來源中國交通報
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