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濰坊海事局出臺《海上風電通航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山東省內首部海上風電通航安全管理規定,也是國內首個以分支海事局名義出臺的關于海上風電通航安全管理的專門規定。《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濰坊海事局主動作為、勇于擔當,在解決海上風電社會關切問題和執法疑難問題方面作出了積極探索和有益嘗試。
海上風電遠離陸地,具有施工作業時間長、危險系數高、通信難度大等特點,對海上通航環境、秩序和安全產生重大影響,一旦發生險情、事故,海上搜救應急處置難度大。
為適應海上風電安全發展需要,濰坊海事局制定出臺了《海上風電通航安全管理辦法》,完善海上風電安全監管規范,強化海上風電依法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最大程度減少海上風電建設、營運對海上交通環境和通航秩序的影響,有效管控海上安全風險,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業安全,加快推進海上風電通航安全管理法治化、規范化進程。
《辦法》共8章52條,分為總則、單位管理、審批管理、船舶管理、人員管理、運維管理、監督管理、附則等。《辦法》在立法過程中突出了科學性、創新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四大亮點:一是強化了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辦法》要求建設、施工、運維單位建立海上安全管理體系,加強海上安全投入,強化海上安全自主管理,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二是對上位法進行了細化和完善。《辦法》明確了船舶動態報告、船舶交通組織、船舶管理等內容,保障海上風電施工作業安全;三是注重加強海上風電安全制度建設。《辦法》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建立8項安全管理制度和9項應急預案,建立海上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安全制度建設為抓手,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四是明確了海上風電營運期的通航安全管理要求。《辦法》對運維單位的資質要求、運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運維日常管理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督促落實營運期間的安全責任。
記者了解到,《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濰坊海事局將做好《辦法》的宣貫和實施工作,將法治成果運用到海事監管和現場執法工作中,服務保障海上風電安全發展,為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貢獻海事力量。
圖文來源 中國水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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