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記者 孫丹妮
4月27日,交通運輸部舉行4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局長鄭清秀介紹,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交通運輸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關于加快沿海和內河港口碼頭改建擴建工作的通知》,積極推進港口碼頭改建擴建工作,從建設程序、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等方面對碼頭改建擴建給予支持。
在建設程序方面,針對碼頭改建擴建工程的特點,明確了項目在立項辦理、設計審批、竣工驗收等主要建設程序方面可簡化、優化的具體措施,包括有關部門加快辦理審批、合理簡化項目核準(備案)前置條件,對簡單項目合并辦理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審批,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簡化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第三方技術審查咨詢等。
在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方面,交通運輸部和相關部委高度重視、積極推動碼頭改建擴建政策和要素保障,提出了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加強環評審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和洪評審批政策支持、加快航評審核政策支持、加強資金保障等舉措。
一是加快審批辦理或納入綠色通道。各部門均明確了依法加快審批辦理或納入綠色通道的支持政策。
二是合理界定審批類別。明確符合條件的采用重力式碼頭等非透水結構的改建擴建項目,按構筑物用海方式辦理;建設內容不涉及主體工程的項目,環評按照工程內容確定審批類別辦理。
三是突出審核重點。明確了用海、環評等聚焦改建擴建部分,不延伸至原工程內容或不累加原工程規模的情形。
四是優化審批流程。明確了可不開展環評、洪評、水土保持審批的情形,可不重新辦理航評、用海、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的情形,以及水土保持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范圍等。
五是加強資金保障。提出了鼓勵項目單位積極利用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銀行等提供的多樣化、差異化金融服務,支持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專項債、企業信用類債券等用于碼頭改建擴建項目建設。
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監督管理和宣傳指導,與相關部門協同做好碼頭改建擴建工作的組織實施。
圖片源于:pixabay.com
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