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廈門市港航領域 “綠動廈門灣”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從營造有利氛圍、支持政府企業創新、夯實“綠動”發展基石、完善生態治理、健全體制機制等五個維度提出促進廈門港航運綠色低碳轉型的20項重點措施,進一步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減少港口船舶污染和降低碳排放,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力爭到 2025 年,廈門市港航領域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初步形成,實現航運階段性“碳達峰”及船舶水污染物近“零排放”。
在主要任務上,《方案》提出,要助推港內船舶新能源動力轉型;支持到港船舶新能源、清潔能源配套補給;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能力。總體目標力爭到 2025 年,廈門市港航領域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初步形成,行業綠色發展配套政策、制度和標準體系逐步完善,基本實現廈門灣港內船舶能源轉型取得突破性進展,到港及港內船舶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配套補能船舶和設施得到較大規模應用,船舶污染物及壓載水接收處置能力取得突破性進展,綠色發展水平總體適應交通強國建設階段性要求。
營造有利氛圍方面,廈門市發起“綠動廈門灣”聯合倡議行動,制定廈門市服務保障航運替代能源發展的一攬子政策和方案,聯合發布提高廈門港船舶岸電使用率公告,制定廈門市國際航行船舶保稅 LNG 加注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支持政府企業創新方面,探索建立“一環一線”綠色航運生態示范區,打造全國首艘 “綠色應急拖輪”示范項目,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海上清污隊伍建設。
夯實“綠動”發展基石方面,開展《廈門市航運碳達峰現狀分析與對策》《低碳及(凈)零碳排放替代能源船舶服務保障及海事監管研究》《廈門灣安全綠色客船發展研究與應用》課題研究,加快航運替代能源專業人才培養,完善航運替代能源配套法規制度。
完善生態治理方面,持續開展船舶防治污染執法監管、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能力,建設廈門港船舶大氣排放監測系統,推動福建省船舶壓載水處理及監測創新技術聯合攻關項目落地廈門。
健全體制機制方面,推進船舶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建立船舶污染防治 “船—港—城”三方協同模式,簽訂臺灣海峽南部海上溢油應急處置戰略合作協議,修訂海上防污染應急預案和推進危化品應急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