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省交通綜合執法局在省交通運輸廳的指導下,完成水運企業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796艘,超額完成年度766艘的改造任務,數量在長江經濟帶省份排第二,為企業減負近5000萬元。
記者日前來到泰州港,只見停靠于此的“益嘉58”輪鄧船長拉上電纜,順著梯子爬上碼頭,熟練地將纜線插入岸電箱,并用手機掃了掃上面的二維碼。
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是指船舶靠港或錨泊期間,停止使用船舶柴油發電機,改用陸地電源向船載電力系統供電,從而優化水域環境,達到“零油耗、零排放、零噪音”。
“真是省心不少呢。過去靠岸后,船上用電都靠柴油機,不僅花費大,而且空氣污染和噪聲污染也大。特別是半夜,還擔心油箱燒干,想睡個安穩覺都難。”鄧船長感慨道:“現在使用港口岸電,不僅用電成本減少了,而且電壓穩定,空調、洗衣機等電器都能穩定運行。”
據了解,為做好2023年度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工作,江蘇省交通綜合執法局聯合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推動及時將中央補助資金分解撥付到各設區市財政,幫助緩解船東在改造費用墊付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各地在改造過程中嚴把設備質量關,嚴格落實產品安裝、改造檢驗等環節,規范推進全省船舶資料歸檔工作,確保做到“一船一檔”。南京市共完成83艘船舶改造,超額完成年度53艘船舶的改造任務;徐州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年度355艘船舶的裝船改造、檢驗及補助資金發放;常州市將問題清單轉化為落實清單,提前兩年完成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工作;鹽城市召開相關部門、水運企業和改造公司專題推進會,周密布署,多措并舉,提前完成船舶改造后的相關檢驗和補助資金發放等工作,取得涉改企業的一致好評;淮安市在壓實船舶所有人及經營人安全與環保主體責任的同時,為企業和船舶紓難解困,圓滿完成改造任務。
據江蘇省交通綜合執法局水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項工作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和國家相關部委關于長江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要求,實施交通強國建設,服務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重大舉措。通過“以電代油”,實現了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
下一步,江蘇省交通綜合執法局將按照長江經濟帶運輸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推進方案要求,持續做好2024年船舶岸電改造檢驗發證和補助資金發放工作,有序推進全省運輸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助力“水運江蘇”事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