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統籌安排3000億元左右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措施》提出,加大設備更新支持力度。優化設備更新項目支持方式,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大規模設備更新專項資金加大對設備更新的支持力度。在工業、環境基礎設施、交通運輸、物流、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設備更新以及回收循環利用的基礎上,將支持范圍擴大到能源電力、老舊電梯等領域設備更新以及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結合實際動態調整。
其中,《措施》明確提出支持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舊船舶報廢更新,推動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發展。支持內河客船10年以上、貨船15年以上以及沿海客船15年以上、貨船20年以上船齡的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在報廢基礎上更新為燃油動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的,根據不同船舶類型按1500—3200元/總噸予以補貼;新建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根據不同船舶類型按1000—2200元/總噸予以補貼;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總噸予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