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揭牌剛好一個月,2019年9月20日,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發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支持金融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適用于在新片區新注冊設立且財政戶管地在新片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且信用良好的境內外金融機構和金融功能性機構。
《若干措施》選擇國家戰略需要、國際市場需求大、對外開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區尚不具備實施條件的重點金融領域,建設一批更高開放度的功能型金融平臺,打造全球高端金融資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拓展跨境金融服務的深度和廣度。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參照國際通行規則,為區內企業和非居民提供跨境發債、跨境投資并購和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等跨境金融服務;支持區內企業開展真實合法的離岸轉手買賣業務,金融機構可按照國際慣例,為新片區企業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務;支持區內企業和機構開展航運融資結算、航運指數衍生品和綠色金融等業務。
在加強跨境資金靈活使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開展自由貿易賬戶本外幣一體化功能試點,探索資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兌換;區內企業從境外募集的資金、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從境外募集的資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務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區及境外的經營投資活動;支持區內的誠信優質企業試點開展外匯收支便利化。
在推進建設資金管理中心方面,《若干措施》指出,將適當降低開展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的準入門檻,進一步便利區內企業開展跨境資金雙向歸集,實現資金集中管理。
對于其他特殊或創新業務,《若干措施》提出,將采取個性化服務和定制化政策的方式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