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召開的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工作進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組織港口企業有序推進已建泊位的港口岸電設施建設。2016年以來,天津港對12個碼頭經營單位的26個泊位實施了岸基供電設備改造,2個碼頭經營單位的4個專業化泊位配套建設了岸電設施。截至目前,天津港共有14個碼頭經營單位的30個專業化泊位完成了岸基供電設備建設。
同時,該委充分發揮天津市船舶排放控制區協調小組作用,組織天津海事局和港口經營單位建立工作聯動機制,確保來津靠港船舶按照交通運輸部的要求使用岸電,提高服務質量效率。目前天津港全港已建岸電碼頭泊位100%具備向靠港船舶供電的能力,港作船舶100%使用岸電,具有岸電受電設備的船舶100%使用岸電。
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還進一步規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經營行為,截至目前已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經營備案的企業共37家。2019年3月至今,該委組織市、區有關部門開展了7次聯合執法檢查,共計出動92人次,對11家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和3家船舶污染物處置企業進行了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各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實現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工作的全鏈條監管。通過檢查船舶污染物處置企業反向追溯船舶污染物接收來源,查處了4家企業的6個經營不規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