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重新修訂的《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安全監督管理規則》正式實施。
最新實施的《管理規則》共包括了總則、船舶報告、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服務和附則五大部分,明確了舟山中北部VTS管理區范圍和船舶報告要求,優化了船舶航行、錨泊規則。據了解,與新《管理規則》一起頒布的,還有該局編寫的相關服務指南。指南通過示意圖、英文版、表格等形式,更加便利VTS用戶理解、掌握和有效執行該規則。
目前,舟山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管理區已經形成九大大分區,其中本次規則適用于嵊泗管理分區、衢山東管理分區、衢黃管理分區、魚山管理分區、岱山南管理分區、秀山東管理分區和東霍山管理分區,另外納入寧波舟山港“兩制兩規”的還有冊子管理分區和馬峙管理分區,整個管理區基本涵蓋了舟山中北部水域主要的船舶通航密集區、航路航道交匯區和橋區等重點水域。
近年來,舟山港域港口經濟發展迅猛,特別是中北部海域相繼啟動了魚山綠色石化、鼠浪湖40萬噸級礦石中轉碼頭、黃澤山油品儲運基地等重大項目,通航環境也隨之發生顯著變化,同時《航道法》《港口法》及《海上交通安全法》相繼重新修訂,海上監管相關法規迎來較大變化。
據了解,新《管理規則》集成了最新的管理要求、理念和VTS發展成果,充分結合了舟山港域通航環境復雜性及港口未來發展需求,統一了舟山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船舶交通組織與服務標準。作為一項舟山海事部門重要水上交通規則,其對舟山海洋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