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近日,長江航道局印發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任務清單,對工作目標和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推出保護長江一攬子工作舉措。
長江航道局此次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任務清單有六個方面、36條工作措施。六個方面包括:加強長江保護法學習宣傳,強化全員法治意識;加快推進長江干線航道系統治理,提升航道通航能力;推進生態航道規劃建設,促進生態環境修復;優化航道養護機制,做好通航保障服務,促進綠色發展;加強航道技術服務工作,規范航道執法,切實保護航道資源;加快應急救助基地籌建,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任務清單目標清晰、內容全面、措施具體,既有頂層設計,也有具體工作;既有基礎研究,也有創新應用;既有橫向協調,也有縱向溝通,在推進生態航道規劃建設,促進生態環境修復方面,就列出了16條針對性措施。任務清單還明確了牽頭部門和完成時限,下一步,該局將抓好任務清單的具體落實,加強過程管理,積極推動《長江保護法》在長江航道的貫徹和落實。
據悉,長江生態航道建設始于“十一五”初期。2006年以來,先后在馬家咀、瓦口子、臘林洲、藕池口等10余個航道整治項目中開展了生態護坡等試驗性工作。自2013開始,長江航道局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建設理念,全面開展長江生態航道工程建設。聯合中國科學院水生物研究所、北京大學等國內知名的生態環保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圍繞生態結構與施工工藝、綠色整治技術等多項課題進行研究,從理論與技術層面為生態航道建設奠定了的基礎。經過不斷探索與實踐,長江航道局目前初步形成“共抓大保護”工作機制,建成一大批生態綠色工程,形成一大批生態環保型工程結構與施工工藝,為全面開展長江航道的生態保護與生態修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