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工作要求,聚焦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對推進碳達峰工作作出總體部署。
《方案》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天然氣。探索深化地熱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
《方案》提出,合理調控油氣消費。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
《方案》提出,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
《方案》提出,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因地制宜開展沿海、內河綠色智能船舶示范應用。
《方案》提出,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
圖/文來源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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