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L發布告客戶書稱,將停止接收新調整進入《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至中國。
日前,APL在告客戶書中稱,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接收新調整進入《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至中國,限定類及非限定類的固體廢物,只能從中國所允許進口的口岸進口。
此前,東方海外也表示,從2018年10月15日起,停止接收新調整進入《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至中國。
APL在告客戶書中提到:
為進一步規范固體廢物進口管理,防治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海關總署、生態環境部對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事項公告:
1. 國家允許進口的固體廢物只能從以下口岸進口,并辦理報關手續。
2. 進口者申領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時應填寫《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目錄》中的關區代碼。
針對以上法規和條例,APL明確表示,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接收限定固體廢物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40號》同時廢止。
APL在告客戶書中還指出,接廣州南沙海關通知,根據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聯合令第12號) “未取得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的進口固體廢物不得存入海關監管場所”,要求APL根據該條例對于無證到港的廢紙柜不予卸船。如海關事后核查發現無證到港,將按無證到貨對相關單位移交緝私處理。
APL提醒其客戶及代理密切配合,嚴格審核把關,以確保進口固體廢物已獲取進口許可證,避免因貨物到港無法卸船而產生的退運、翻倒等額外費用甚至運輸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