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優化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舉措清單》,再次通過壓縮審批辦結事件,簡化審批辦理流程,減少審批申報材料等進一步對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進行優化。
交通運輸部表示,為把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確定 的“五個為”“六個一”重點任務落到實處,切實降低市場運行成本,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特此發布此清單。
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內部審查工作細則,修改許可服務指南,修訂許可文書。要做好實施效果評估和總結,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優化實效。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和建議及時報部。
航運相關優化行政審批工作項包含如下:
一、壓縮審批辦結時間項
新增客船、危險品船投入運營審批有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船員服務簿簽發審批時間由7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
國際海上運輸業務及海運輔助業務經營審批中,將國際船舶運輸業務審批,國際班輪運輸業務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各工作日。將無處安承運業務審批時限有15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從事內地與臺灣港澳間海上運輸業務許可方面,將外國籍郵輪從事港澳運輸業務審批時間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20個工作日。
省際旅客,危險品貨物運輸許可審批時間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外國籍船舶經營國內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審批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專用航標的設置撤出位移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新增客船、危險品船投入運營審批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經營國內船舶管理業務審批時間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運輸審批時間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二、簡化審批辦理流程
海員證核發,提供網上辦理,可通過海事綜合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實現最多跑一次。
船舶國籍證書核發,取消《海事執法業務流程》初審、復核、終審三級流程中的復審環節。
從事海員外派業務審批,提供上網辦理,可通過海事綜合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實現“最多跑一次”。
培訓機構從事海員、引航員培訓業務審批,實現最多跑一次。
船員適任證書核發,對海船船員提供網上辦理,可通過海事綜合服務平臺提供申請,實現最多跑一次,對誠信船員實行不見面審批,對內河船員實現最多跑一次。
船員服務簿簽發提供網上辦理,可通過海事綜合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實現最多跑一次。
港口深水岸線使用審批,保留審批,不再核發港口深水岸線使用證。
三、少審批申報材料
國際海上運輸業務及海運輔助業務經營審批,在修改《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相關內容后,不再要求提供“高級業務管理人員從業資格公證書”,改由企業做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