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發展試點示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示范工程引領發展,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新型能源體系。
《通知》明確提出,可再生能源發展試點示范包括技術創新類、開發建設類和高比例應用類等三大類內容。其中,包含深遠海風電技術示范,支持大容量風電機組由近(海)及遠(海)應用,重點探索新型漂浮式基礎、±50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柔性直流輸電、單機15兆瓦及以上大容量風電機組等技術應用,并推動海上風電運維數字化、智能化發展;海洋能發電技術示范,支持具有一定工作基礎、資源條件好的地方開展潮流能發電示范,推進兆瓦級潮流能發電機組應用,開展潮流能獨立供電示范應用;深遠海海上風電平價示范,支持海上風能資源和建設條件好的區域,結合海上風電基地建設,融合深遠海風電技術示范,通過規模開發、設計優化、產業協同等措施,推動深遠海海域海上風電項目降低工程造價、經濟性提升和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