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公布港口功能優化提升交通強國專項試點項目(第一批)的通知》(簡稱《通知》),公布了第一批14個港口功能優化提升交通強國專項試點項目。
推動已建港口碼頭功能優化提升,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兩個綱要”、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重要舉措,是做好水運“十四五”發展規劃中期評估調整和推動實施的重要方面,同時也是一項長遠謀劃、分步推進、不斷提升的系統工程。為進一步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和《加快建設交通強國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優化存量港口基礎設施結構、功能和系統集成,打造綠色低碳、智慧高效的世界一流港口,奮力譜寫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水運新篇章,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了港口功能優化提升交通強國專項試點工作。經各地申報、專家咨詢、指導完善和統籌研究,將14個項目納入第一批試點。
第一批試點項目聚焦四個方面關鍵事項。一是聚焦落實國家戰略,一體化增強港口能力韌性,鞏固強化沿海港口“硬核”力量,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二是聚焦關鍵核心技術,在自動化碼頭操作系統、運輸裝備、管理平臺、北斗應用等方面進行更高水平自主創新。三是聚焦資源集約利用,充分利用現有岸線、水域、土地資源和設施,挖掘潛力、補齊短板、提升效率。四是聚焦新業態新模式,建立港口新型用能結構體系,推動交通與能源融合發展,加快老港區轉型,推動港城融合、交旅融合發展。
《通知》要求,依托已建港口碼頭,堅持專業升級、集約增效、智慧賦能、綠色提質,在碼頭功能改造和能力提升、港口智慧化改造、綠色低碳改造等方面探索新技術、新方法、新模式、新場景,力爭形成一批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充分發揮第一批試點項目示范引領作用,加強試點成果推廣應用,推動做好已建港口碼頭功能優化提升工作,盤活大規模的存量港口資源,提高港口服務保障能力和高質量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