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促進現代物流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聚焦現代物流高質量發展在用地用海等方面的制約因素,從規劃落實、資源供給、提質增效和支撐服務等四個方面提出了促進物流發展的政策措施。
在增加物流發展空間供給方面,《通知》提出,在國土空間規劃指導下,統籌考慮交通物流設施、商貿流通網點、物流倉儲設施、樞紐場站設施、低空飛行保障設施、臨時接駁轉運設施、備用交易場地等需求,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合理保障空間供給。綜合考慮地域區位、功能定位、發展水平等因素,科學規劃國家物流樞紐、物流園區、冷鏈物流集聚區、電商與快遞物流集聚區、城市配送集聚區、配送中心、城郊大倉等用地空間布局,推動物流及相關配套設施穩妥選址落位。
在加大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方面,做好物流通道、綜合樞紐、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航海保障等重點項目用地用海用島要素支持,依法依規保障國家物流樞紐、國家物流樞紐經濟區、臨空經濟區、臨港經濟區、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等的重大物流基礎設施和物流倉儲設施項目用地、用海、用島、用岸線的合理需求,對納入國家和省級示范的物流園區新增物流倉儲用地給予重點保障。對各地區物流業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物流項目用地,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支持港口型樞紐用海用島申報,在深遠海養殖、海洋牧場、海上風電等規劃和審批過程中,充分考慮海上交通物流設施建設需求。
在推進物流用地提質增效方面,《通知》提出包括支持盤活存量空間資源用于物流用途;增加混合用地供給,鼓勵兼容物流用途;加大劃撥用地轉有償和地價支持力度,降低升級改造成本;做好快遞末端等用地保障服務。
在提升要素支撐服務效能方面,《通知》明確,要適應物流行業發展需要,合理設定用地條件。加強物流用地全周期管理,促進物流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