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海控 2019-10-31 公告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部署,決定將國務院國資委持有的中遠海運集團股權的10%一次性劃轉給社保基金會持有,本次無償劃轉以2018年12月31日為劃轉基準日。
背景:為什么要劃轉?彌補養老金缺口!
因為養老金有比較大的虧空,最重要的原因是視同繳費造成的。在1997年養老金改革前,國有企業員工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但這部分人同樣領取了養老金。而政府則需要去承擔這部分責任,填補虧空。
所以國務院2017年11月18日正式對外公布《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設定了具體路線圖和時間表。主要解決的就是國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初期遺留的已經參加工作的企業員工沒有繳費而視同繳費形成的缺口問題,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為應對未來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不斷增大而做好戰略儲備。
劃轉比例?首先以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轉軌時期因企業職工享受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為基本目標,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
劃轉范圍?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范圍,但是,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遠海運即最新一批。對老百姓影響?
避免養老金缺口轉移給下一代人。財政部在談到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重要意義時表示,劃轉有利于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代際公平,避免將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通過增加稅收、提高在職人員養老金繳費率等方式轉移給下一代人。
這有助于緩解代際矛盾,減輕下一代人的養老負擔,同時,通過國有資本收益給養老金制度“輸血”,緩解養老金缺口問題,保障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從而化解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