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2日公布向上海市反饋的督察情況。督察指出,一些區域污水排江問題突出。上海市長江干流岸線利用項目共計309個,其中34%屬于違規項目。
2019年7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上海市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督察指出,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有的部門存在畏難情緒,在執法過程中患得患失,有時甚至“睜只眼、閉只眼”,選擇性執法施罰。2018年以來上海市共發現67起燃油鍋爐廢氣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實際處罰率不到5%。上海市海事部門執法不力、處罰不嚴,導致船用油品超標現象普遍。
在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頓工作中,一些地方工作不細致。嘉定、松江、崇明等區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頓不力,環境污染明顯。松江區榮樂東路、東興路沿線有13個“廠中廠、園中園”,聚集大量違法違規項目。
督察指出,上海市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雖然取得明顯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落實仍有差距,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現象。
督察發現,近年來隨著納管污水量大幅增加,污水溢流直排情況日趨突出。市水務局對污水處理能力不足問題重視不夠,污水處理能力建設總體推進緩慢,多個項目進度嚴重滯后。
部分區域管網雨污不分、混接錯接等情況較為普遍,汛期污水直排問題嚴重。截至2019年7月,全市調蓄設施服務面積不到20%,只能采取泵站放江,加劇河道污染。
督察還發現,全市553個已發放港口經營許可證的碼頭中,有362個未取得相關環保手續。市交通運輸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在港口碼頭污染防治工作中協同配合不夠,市交通運輸部門工作落實不力。
督察要求,上海市要進一步嚴格執法,緊盯督察整改,加快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并按有關規定嚴肅有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