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地方推薦、專家評審和國家農業農村部審核,廣州遠洋漁業港區順利通過評審,成為66座第一批國家級海洋捕撈漁獲物定點上岸漁港之一。這將進一步提升對南海區域近海漁船到港吸引力,為黃沙水產建設水產品捕撈、中轉、貿易、批發、加工等產業鏈起到積極推動作用。位于新洲漁業基地內的廣州遠洋漁業港區,碼頭岸線達200多米、陸域面積超3萬平方米,岸上作業區內配套冷藏儲存、加工、物流服務、水產品檢驗中心等設施。
廣州遠洋漁業公司是廣州水產集團有限公司屬下的國資企業,自1989年成立以來,始終堅持“求實、創新、合作、共贏”的企業精神,經過三十年頑強拼搏和不懈努力,現已發展成為廣州市唯一一家取得農業部批準同時具有海洋、遠洋漁業生產資格、海洋(遠洋)捕撈、加工、銷售為一體的綜合性國有企業,并成為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和廣東省遠洋漁業協會會員之一。目前擁有7艘鋼質和3艘玻璃鋼金槍魚釣船,以斐濟為基地在南太平洋海域從事遠洋漁業生產,同時擁有2艘燈光罩網漁船在南沙海域生產作業,漁船總噸位3644噸。
漁獲物定港上岸是國家農業農村部為實施漁港振興戰略,切實強化漁獲資源產出管理推行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施行漁獲物定港上岸,以及建立配套的漁獲物可追溯體系建設等舉措,實現海洋漁業資源的閉環管理,推動海洋漁業綠色可持續和高質量發展。因此對上岸漁港的停泊和裝卸基礎設施條件、交易集散能力、污染防治處理、監督管理水平等方面制定了較為嚴格的評價標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