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時期,打造產業工人隊伍,是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大人力資源基礎,是推動“中國建造”創新發展的根本保障。
目前,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01 在政府層面
政策“落地難”,政府對企業技能考評放權不夠,建筑業工人技能考評不以施工現場實際業績為主,理論考核占比過大,影響企業和工人參加技能考評的積極性;
02 在企業層面
大型企業普遍缺乏培養關鍵崗位自有中高級技能工人隊伍和技能管理人才的主體責任意識,缺乏人才培養長期規劃,招聘往往“一刀切”,一線工人難以享有正式職工同等待遇,而勞務企業往往實行作業隊和班組層層承包管理,管理工人的實際權力掌握在施工隊長和班組長手中,“空殼化”嚴重,不具備開展培訓的實力和條件。
此外,我國缺乏促進建筑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和配套制度,建筑工人難以融入城市,行業缺乏促使農民工轉變為產業工人的制度基礎。
在當前形勢下,要提升建筑工人素質、建設產業工人隊伍、加強工匠培育,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
一是政府主管部門和企業應當落實提高建筑工人技能導向的激勵和監督考核機制。
今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制定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35年:
力爭實現在建項目施工現場中級工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30%、高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10%,建立施工現場所有工種技能工人配備體系。
這是歷年來要求加強建筑技能工人隊伍建設力度最大的文件之一。
“十四五”期間,施工企業必須根據項目施工特點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制定企業標準化勞務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業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加強數據分析應用,將建筑工人管理數據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及時掌握技能工人素質水平,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訓工作。實行選優汰劣制度,逐步建立高素質用工資源庫。
二是國有建筑業企業和大型建筑業企業集團應承擔起培育高技能人才和優秀工匠的歷史責任。
● 在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和產品結構調整中,加快總承包企業自有高技能工人隊伍建設。
● 提高自有技能人才招收層次,打開從中高級院校招聘職業技能人才的通道,有計劃地吸納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充實到施工生產一線高新技術崗位。
● 堅持在生產實踐中培養和造就高技能人才,加大對工人技能工程師、技師和高級技師培養力度。
● 提高高技能人才的職業晉升途徑和薪酬待遇。
三是必須加快完善建筑業職業技能考核、培訓、鑒定體系,加快向具備條件的企業下放自主技能培訓、考核、鑒定和發證權限。
構建由總承包企業和勞務企業分別承擔主體責任分級分類的建筑工人技能培訓體系,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訓組織實施體系,制定建筑工人職業技能標準和評價規范,完善職業(工種)類別。
同時,總承包企業要監督和指導進場使用的勞務企業有計劃達到技工配備標準,所屬的特種作業工人及采用新技術、新標準的技術工種工人做到先培訓后持證上崗,提高務工工人技能素質。
有條件的施工企業應依托職業技能鑒定所、培訓中心和首席技師工作室,采取建立培訓基地、校企合作、購買社會培訓服務等多種形式,解決建筑工人理論與實操脫節的問題,實現技能培訓、實操訓練、考核評價與現場施工有機結合,力爭培養大批技工取得技能等級證書。
同時可采取現場培訓、網絡培訓,開展技術比武和技能競賽活動,選拔和培訓頂尖高技能人才,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拓寬高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為優秀技能人才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
四是加快城鎮化步伐,吸收優秀農民工轉化為城鎮職工;加強輿論引導,提高技能人才和建筑工匠的社會地位。
實現農民工到產業工人的轉變,必須推進用工制度改革,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使企業與務工人員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推進現有戶籍制度改革、健全建筑業農村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制度,吸收優秀農民工轉化為城鎮職工,建設職業化的建筑工人隊伍,使之享有“陽光下的尊嚴”。
同時,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導向作用,宣傳建筑業輝煌成就和對國家發展的貢獻,大力倡導“工匠精神”,表彰領軍人物,促進建筑工人社會地位提升,加快建設一支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的建筑產業工人大軍,讓中國建筑業創造更加輝煌的成就。